里恩讲堂|药物警戒知识问与答(10)

里恩讲堂|药物警戒知识问与答(10)

我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首次提出“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并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药物警戒责任主体,药物警戒工作需要全员参与。

Q:中药、西药一起吃,会不会增加不良反应?

A:中药、西药一起吃也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因此建议中西药联合使用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切忌盲目用药。

Q:维生素、矿物质类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

A: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也是药品,也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例如有人口服维生素E软胶囊后发生耳鸣、耳聋等不良反应;有人服用碳酸钙维生素D3片后出现腹胀、便秘、恶心等胃肠不适症状。

Q:服药时为什么不能饮酒?

A:酒中含有乙醇。乙醇除了加速某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转化,降低疗效外,也能诱发药品不良反应。长期饮酒可能引起肝功能损伤,影响肝脏对药物的代谢功能,使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增加。特别是服药时饮酒,可使消化道扩张,增加药物吸收,从而易引起不良反应。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时饮酒,则可增强巴比妥类药物的中枢抑制作用造成危害。头孢类抗生素可影响乙醇代谢,出现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头痛、眩晕、腹痛、恶心、呕吐、气促、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嗜睡、幻觉。

Q:什么是合理用药?

A:世界卫生组织1985年在内罗毕召开的合理用药专家会议上,把合理用药定义为:“合理用药要求患者接受的药物适合他们的临床需要、药物的剂量符合他们个体需要、疗程足够、药价对患者及其社区最为低廉。” WHO 1987年提出合理用药的标准是:

(1)处方的药应为适宜的药物。

(2)在适宜的时间,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

(3)正确地调剂处方。

(4)以准确的剂量,正确的用法和疗程服用药物。

(5)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

一般比较公认的合理用药应包含安全、有效、经济与适当这四个基本要素。

Q:不同的人服用同样的药,为什么有的人有不良反应,有的人没有不良反应?

A: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有个体的差异,例如二甲双胍,部分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食欲减退等不适,但大多数患者耐受较好,未出现不适;年龄、性别、生理病理状况、种族及遗传因素等都是影响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因素。例如,老年人、少年、儿童的生理特征与成年人不同。新生儿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各系统脏器组织发育不完善,因此新生儿对药物的反应有一定的特异性。如新生儿使用氯霉素可能发生骨髓抑制的“灰婴综合征”这一严重不良反应,就是因为新生儿肝酶发育不全,肾脏排泄功能较弱,氯霉素在体内蓄积所致;病理状态对药物作用有一定影响,例如高血压患者出现肾功能减退时,医师需调整用药种类或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