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恩讲堂|药物警戒知识问与答(5)

里恩讲堂|药物警戒知识问与答(5)

我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首次提出“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并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药物警戒责任主体,药物警戒工作需要全员参与。

Q:如何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

A: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药品说明书包括药品名称、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和保存条件等,有的说明书包含警示语,一般放在药品名称上面的显著位置。这些与患者用药有关的内容,在用药前都应该认真阅读。否则,就会给安全用药带来隐患。对其中不明白的内容应该及时咨询药师或医师。自主用药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上列出的用法用量使用,避免超剂量用药。随着对药品认识的不断深入,说明书内容会不断地修订完善,例如新上市的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项主要来源于临床试验期间发现的不良反应,随着上市时间的延长,上市后监测发现的不良反应也会逐渐增加到说明书中。

Q:药品说明书为什么必须规范?

A:药品说明书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等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是指导医师和患者选择、使用药品的重要参考,也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依据,具有医学和法律意义。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

Q:用药为什么要遵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

A:药品说明书的剂量是经过上市前科学的临床试验研究确立的,一般是指成年人一次用药的平均用量或用量范围,低于规定剂量可能疗效不佳,超过规定剂量可能引起毒性反应。有些对药物作用敏感的人,在说明书规定剂量范围内也有可能出现毒性反应,应该引起注意。

Q:慎用和禁用有什么区别?

A:有些药品说明书会注明慎用、禁用的情况。“慎用”并非绝对不能用,而应该在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慎用通常针对小儿、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全等有基础疾病的患者。上述人群由于生理上的特点或病理上的原因,机体代谢能力低下,或某些重要脏器功能低下,在使用某种药品时,比一般人群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因此用药应格外小心谨慎,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停药并咨询医师。“禁用”即禁止使用。说明书中列出的禁止使用该药品的人群、生理状态、疾病状态、伴随的其他治疗、合并用药等提示,均应严格遵守。不遵守禁用规定很可能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例如阿司匹林可能引起胃肠道出血,有急性胃肠道溃疡的患者使用风险更高,应禁用。

Q:如何看待药品不良反应?如何客观理解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的关系?

A:不良反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任何药品都有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还与人的个体差异有关,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可能有很大差别。

质量合格药品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不能将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问题混为一谈。药品的质量是否有问题,应根据检验结果,看是否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