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法律责任,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国家明确法律责任,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2017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严肃查处数据造假行为;明确临床试验委托协议签署人和临床试验研究者是临床试验数据的第一责任人,须对临床试验数据可靠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均对提供虚假数据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作了有效衔接。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容来源:四川食药监。里专注于做中国生命科学SaaS软件领域的革新者,致力于提供一站式临床试验信息化解决方案,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的临床EDC系统、随机化系统、医学伦理审查系统、临床试验文档管理系统、电子患者报临床结局系统、药物警戒系统、临床试验管理系统等,致力于成为临床试验软件系统领域最专注、最专业、最具影响力的系统提供商。